企业抢注“火神山”“雷神山”商标?

2021-01-06 02:26:15 487 0
访客
当前,正处于防疫的关键时期,“火神山”与“雷神山”成为了中国基建速度的代名词,十余天落成两所设备齐全的医院,为全民抗击疫情注射了一支“强心剂”。然而,这也成为一些“精打细算”的企业眼中的商机,将其抢注为商标。2月27日,上游新闻·重庆商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,截至目前,商标局已对“火神山”“雷神山”等近600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。 上游新闻·重庆商报记者登陆国家商标网进行商标检索发现,商标局有近30家企业或个人注册了“火神山”商标,涉及化学工业品、药物、游戏器具和玩具、广告、印刷品等多个品类,多达43件商标。 抢注“雷神山”商标的也有18件,涉及服装、医疗器械、法律服务、科学技术服务等多个类别。 事实上,2月3日恢复开放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后,仅仅72小时内,便有数个单位与个人申请了多达10件“火神山”商标与16件“雷神山”商标,申请注册的商品与服务类别覆盖了第5类药品、第9类科学仪器、第10类医疗器械及第19类建筑材料等。 对此,商标事务所相关人士表示,

近日,一些申请人将“火神山”“雷神山”“瑞德西韦”“李文亮”等申请商标注册,引发热议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28日表示,李文亮是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,因接诊感染新冠肺炎不幸去世。将其姓名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,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,因此,“李

我国商标法有关条款对禁止注册为商标的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,其中第十条第八项表述为: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。很显然,鉴于“火神山”、“雷神山”是在特殊疫情之下产生的具有特殊社会意义和国际影响的名称,那么以其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不合适也有违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。所以,一般商标局会在实质审查阶段以《商标法》的第十条为由,予以驳回。 果不其然,2月7日,审查部门下发了《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》,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,含疫情病毒名、疾病名的相关标志,疫情相关药品标志,防护产品相关标志,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的审查指导意见,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。截至目前,国家商标局已对“火神山”“雷神山”等近600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。 蹭疫情的热度,抢注商标,这并非没有先例。当年“非典”之后,就有人以“钟南山”为名注册了商标;但直到现在,这些商标仍未生效。2018年,又有企业申请注册“钟南山”,但该申请依然被驳回。

案情:江西恒大高新发布公告称其早在2010年就注册“恒大” 这一商标,“恒大”商标目前处于有效状态,且在商业经营中得到广泛使用,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。并称自2013年11月份起,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使用未注册的“恒大冰泉”商标大肆宣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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